实验成绩考核以平时成绩为主,或结合其他考核形式(如笔试、操作考试、口试或口头报告等),分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五级,每学期评定一个成绩。
对于一般实验,平时成绩按预习、操作、报告、科学态度评分;凡无故缺席实验,该次实验成绩为0分;缺做实验项目达1次者,应重修实验课程,此外,实验报告2次未提交,也重修实验课程(实验报告成绩为E/不及格等同于实验报告未提交)。实验总成绩不及格者定为重修。
一、预习
实验前必须撰写预习报告。无预习报告者,不能参加实验。
预习马虎、缺项(不符合预习要求)的,酌情扣分。
二、实验(操作)
迟到15分钟,不得进行实验,并扣除全部操作分及报告分。
实验中抄取他人数据或编造数据者扣除全部操作分。
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者,酌情扣分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赔偿。
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内容者,酌情扣分。
三、实验报告
报告内容不完整,基本格式不正确,有效数字错误,计算错误,不能正确表达实验结果等情况,逐项酌情扣分;报告太简单,照抄教材(讲义),漏写单位,数据不列表格,实验报告涂涂改改,作图与教材要求不符等情况,逐项扣分。
凡抄袭他人实验报告,经教师发现,抄写和被抄写者,本次实验均按0分处理。同时,应在下次实验时递交独立完成的实验报告。
迟交报告并在1周内补交,该次实验的总成绩扣分;超过1周尚未递交实验报告者,该次实验的实验报告分数按0分处理。
四、纪律
在实验室,必须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。不携带食物进入实验室,并注意着装整洁,不穿拖鞋入内。实验过程中,请勿大声喧哗或者随意走动;有问题者,请举手向老师示意,未经老师许可而请勿随意更换实验位置以及实验仪器。
实验完毕,应当整理好实验仪器等,整理桌椅,并经老师检查、在“实验情况登记表”上签字确认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五、请假
凡有病假、事假,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请假证明,并及时向任课教师请假;经审核、同意请假后,由实验室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实验,不请假或事后请假者,视为缺席。
六、说明
科学态度是一种实验行为,包括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严肃认真、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,反映了实验者的综合素质,也是评定实验成绩的一个因素。因此,实验者的行为表现应当成为实验考核的一部分,在成绩评定时用“纪律”分体现。